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10-09-16 点击数:
各有关毕业生:
2010年申报学位的毕业生学位证书审批工作已经完成,请接通知后在今年12月底前凭本人身份证(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来我校文科楼120室张老师处领取学位证书。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者可委托他人来领取,委托人必须写好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方能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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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高教自考办
201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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