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11-02 点击数:
根据党员发展工作有关要求,经支委研究决定,确立叶曾桢等5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日到2021年11月8日。
监督电话:徐老师15058113509,办公室望A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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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党支部(总支代章)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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