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湖州清泉职业高级中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15-04-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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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湖州清泉职业高级中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
4月1日,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总支书记黄伟教授代表学校与湖州清泉职业高中签署了“2+4全日制成教+自考专本连读定向班”合作协议。双方将采用“2+4”模式即两年中学与四年大学自考课程相结合的合作培养模式,根据合作办学协议,学生前两年在清泉职业高中学习,后四年在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习,学习期满,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除取得自考本科证书外,还可获得相关技能证书。
湖州市清泉职业高级中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突出,教育模式以“文化课程为主、专业技能为重、武术强身为特色”。学校所开设的专业大多是湖州市示范专业。
2015年,首批计划招收旅游管理、影视艺术专业新生1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