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电子注册制度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09-08-26 点击数:

2001年教育部发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2001年起国家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制度,未经注册的学历证书,国家不予承认;同时教育部委托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审核备案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网上查询、认证服务工作。

2002年教育部实施了1991年至2000年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信息的回登工作。

2005年教育部发布公告(教学[2004]25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唯一网站。

2005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

2007年教育部再次发布公告(教学[2007]5号):教育部仅授权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发布学历信息和学历认证服务工作。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范围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成人本专科生、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学历层次、学习形式、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身份证件、毕业照、毕结业结论,证书编号等。

截至2008年12月,全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数据库已注册1991以来的学历证书6200多万份,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外提供查询服务。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流程图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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