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20年第二学期教学点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18 点击数:


教学点

为确保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期末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规定》和《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考试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教学点2020年期末工作安排,作如下要求:

一、加强考试组织与管理。各教学点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相关工作。确定考试科目、时间和监考人员;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认真组织考试评卷、成绩登记、试卷分析总结与相关信息报备等工作。

二、规范试卷命题与印制。各教学点根据学校考试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编制试卷。各专业课程同一时间考试的试卷必须编成难度与份量大致相同的A、B两套,同一课程不同时间考试的试卷必须不同,各试卷间试题互相重复率不得超过 30%。各课程试卷须经教学点负责人审核后方可使用,并送至学校备案。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等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漏试题内容,违者追究其责任。

三、确定考试形式与时间。考试形式通常为限时书面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两个小时。一般情况下不得延长或减少考试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考试时间的,须经教学点负责人同意报学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严格试场管理。各教学点须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落实两名监考人员和教学点领导巡考工作。课程主考教师须做好本课程考试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须在《试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五、试卷评阅与其他工作。阅卷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正、准确。阅卷教师须在考试后一个月内向本教学点报送《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考试试卷,并附上学生平时成绩和试卷分析,同时做好试卷保管和解释工作。

各教学点应及时向学生告知考试成绩相关情况,同时做好对考试不及格学生后续补考相关工作的安排。 另请各教学点安排有关人员做好假期值班工作,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考试相关信息报备学校。

联系人:杨正乐 057188218233

 

 

 

 

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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