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园安全工作 及合作项目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2 点击数:

 

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园安全工作

及合作项目考核的通知

 

各合作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继续教育学院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外院继〔2018〕28号)、《关于印发继续教育学院合作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外院继〔2018〕29号),现将2018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协议合作开办的全日制自考助学、高技能、高技能+学历、出国留学前等培训。

二、考核内容

详见《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园安全工作考核表》、《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作项目考核表》。

三、考核安排

由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技能培训合作管理委员会于5月份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得分高于80分即为合格。

五、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小组成员由高培管委会相关成员组成,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各合作单位要在认真总结2018年工作基础上,提出2019年主要工作思路。年度总结报告(含2019年工作思路)于4月20日前报送;在考核工作开始时向考核组提交相关考核材料。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高培管委会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合作单位须在5月2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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