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疫情期间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17 点击数:

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落实疫情期间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和学校要求,为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正常教学的影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历教育(各校外教学点)

1.根据学校规定,各教学点2020年3月2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上级部门通知另行决定),各教学点在未接到我院明确通知前,不得提前开学。

2.未正式开学前,各教学点不得安排学生面授、考试等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

3.各教学点充分挖掘可利用资源开展网络在线学习,真正做到“停课不停学、学习不延期”。利用钉钉、微信等通讯工具建立班级群组,及时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在线服务工作。

4.合理有序做好毕业相关工作。各教学点可提前在线上做好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工作,相关纸质材料待开学后报送。

对于因故未参加学校图像采集的学生,暂时无法参加散拍,请及时关注新华社浙江分社散拍通知。具体安排出来后,学院会再做通知。

5.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将会通过继续教育学院工作群(QQ:32358758)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由各教学点将相关要求通知至每位学生。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拟定方案,于2月1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交学历办张老师。

二、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职场新创新班、出国留学前培训及求智高技能人才培养)

全体培训学生在2020年3月2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上级部门通知另行决定),且未经学校批准所有学生一律不得返校。具体开学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1.教学工作原则

1)不组织线下集中授课,停止线下一切活动。

2)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方式灵活。

3)及时做好过渡阶段教学教务衔接工作。

2.学习内容与形式

1)网上课程学习

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本学期教学计划,统筹过渡阶段的学习指导。建议充分利用国家、地方、学校现有的优质网络课程资源,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网上教学的特点,为学生合理选择学习资源提供指导,可以是专业课程方面,也可以是心理健康、人际交往沟通等素质课程,或者由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完成一定的作业等,方式可以多样。鼓励学生做笔记,提问题,培养和保持阅读习惯。

2)抗疫学习

疫情是一堂“人生大课”。建议指导学生关注疫情进展、专家访谈、防护知识等,积极以正面心态参与疫情阻击,上好这堂社会实践课。比如引导学生主动关注疫情进展,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病毒知识、防控知识等,学会敬畏自然、尊重生命,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人文关怀和道德情操。

鼓励学生在防疫居家期间,记录感触,适当室内锻炼,保持心情畅通,积极向上。

3.做好教学教务衔接工作

各单位教务部门应当积极联系相关任课教师就本学期教学计划做好沟通;主动关心掌握外聘教师健康状况;暂缓缓考、补考和注册、休学、复学等事宜;对本学期整体教学任务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做好衔接。充分重视毕业班工作,遵守学校规定,暂时停止毕业实习实践活动,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并做好防控工作。

后续再根据疫情情况和学校实际进行调整。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拟定具体教学实施方案,于2月1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交全日制学生管理办公室王老师。

三、其他

1.暂停所有集中培训项目,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网络培训项目可继续或提前开展,但不得集中。教师培训网上报名时间不变。

2.特殊时期不再承接任何社会性考试,已承接的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原定2月23日)、2020年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A级测试(美术类)(原定3月7日)的具体安排将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要求统一调整;原定于3月15日举行的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考试第一阶段考试(笔试)的具体安排将根据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考试办公室要求统一调整根据国家汉办通知,取消原定于3月7日的汉语水平考试HSK网络考试;根据目前情况,关闭了原定于3月21日的汉语水平考试HSK网络报名通道(已有10人报名,后期与汉办汇报处理)。

疫情当前,请各部门、各教学点、各单位密切关注学校学院官网,各其职,携手共克时艰,以主动迎战的姿态,协调好变化,落实好过渡阶段任务。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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