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财务管理的通知》(浙教办计﹝2017﹞16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现金管理,严格收费和票据管理,现对各类收费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院全日制办班的项目,学生在开学报到当天凭报到单进行学费缴纳,学院收费采用刷卡和现金两种方式。开学报到当天,现金由银行工作人员收取;报到后续有学生采用现金缴费的,由学院工作人员收取后及时上缴学校帐户,原则上当天收费当天缴存,因特殊原因不在银行工作时间完成的,于第二天及时缴存银行。学生学费必须由学校(浙江外国语学院)收取,合作单位不能代收。学生分班后学校统一开具发票,学生凭收据换发票。
二、学院各创收部门培训有现金收费的,由归口部门开具缴费单,学员凭缴费单到学院财务室直接缴费并领取发票。缴费单上应注明收费项目、金额以及缴费人员信息等。原则上当天现金当天缴存银行。POS机刷卡收费的,收费人员应每天制作短训班到帐登记表,一周后交由学院财务工作人员统一上交学校计财处核对。
三、考试中心艺术特长生测试项目,利用B2C平台收费的,可以在报名缴费结束后统一去学校计财处认领结算。
四、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财务管理的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隐瞒、挪用收费收入,不得私存、私放资金,严禁将资金存入个人银行卡。
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