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院高技能培训合作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8 点击数:



关于成立学院高技能培训合作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部门、合作单位

为加强合作管理,规范高技能培训、出国留学前培训等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高技能培训合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培管委会)

高培管委会成员如下:学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学历办主任、培训中心主任、合作方代表等高培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兼任。管委会成员任期自发文之日起至合作期间招收学生毕业离校止。

原自考助学管理委员会撤销。

                       


 

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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